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二)从事井下、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妇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生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第十二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人退休、退职工作的领导。退休、退职工作要分期分批进行。要严格掌握退休、退职条件,防止任意扩大退休、退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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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的政策包括: 1、从事井下、高温、特别繁重体力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并且连续工龄达到十年,那么男性年满五十五周岁,女性年满四十五周岁就可以退休; 2、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由医院证明且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女性满四十五周岁,男性满五十五周岁即可退休; 3、因工作原因致残,由医院和劳动鉴定委员会双机构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也可以提前退休。还有其他相应的提前退休政策。
一般退休前三个月就要准备办理退休手续了,关于退休手续,能提前三个月就提前三个月办理,因为手续确实比较繁琐,也可能自己的档案材料会出现一些问题,如果提前的时间多,就会有时间去补充资料,如果是提前的时间短,有可能资料欠缺的时候就会非常被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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