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时房产证加对方的名字算是共同财产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对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对方的名字,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赠与给了配偶。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房产证上加一方的名字,因为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有效凭证,房产证上加了对方的名字就意味着房子是属于双方的,当然是共同财产,双方都对房子享有产权。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当然能否平均分割是不一定的。 1、对于婚前个人全款购买的房屋。在司法实际的判例中,目前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虽然确定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因此,夫妻双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同时,可通过协议明确确定每个人在房屋所享有的产权份额,以此确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的比例。有这样的协议,房屋的产权才可得到充分保护。 2、对于婚前首付,婚后按揭时的购房加名。如果有贷款的房子想要加上另一半的名字,需要双方先向银行申请,申请共有产权证,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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