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针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原则是什么,有哪些具体情况,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关于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小孩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会判给女方;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来判定抚养权的归属。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的法院处理原则是:平等原则、合法原则、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等。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满两周岁的非婚生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且父母无法协商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