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陕西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2022-11-21 09:39:34
推荐答案

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21 回复

专业分析: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国家机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或单位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一)挪用、截留、侵占养老保险基金的; (二)未将养老保险基金及其利息和所得收益全部存入养老保险基金专户的; (三)用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经营活动的; (四)擅自改变企业和职工缴费基数或者缴费比例的; (五)延期或者不按照规定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的; (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养老保险工作造成损失的。

展开更多

针对陕西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第六十二条的基本含义是,工伤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无条件参加,否则,除了接受行政处罚外,还应承担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