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另一个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就前者而言又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借款合同的形式;二是借款合同的内容。 1.就形式来说,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97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一点在我国的《商业银行法》第37条也有明确的规定,即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不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 2.就内容来说,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这一问题在借款合同的订立实际中往往又是复杂的。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当事人货币借贷关系本身的合法性问题。例如超过国家规定利率的高息贷款,其高出部分就是无效的。另一种情况是,借款合同附加内容和条件的合法性问题。 3.就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来讲,依据我国《合同法》第201条和第210条的规定,如果双方约定的,就自约定的时间起生效;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是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起生效。所以,除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之外,其他的借款合同都是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即在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事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而不是贷款人将货币实际交付给借款人时生效。
针对私人借款签订了借款合同,但是4个月后贷款方一直不还钱,请问该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只有在贷款人将款项实际交付给借款人时,合同才成立。 签订借款合同仅能证明双方达成借款的合意,借款人是否履行给付义务仍需收据、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予以证明。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只有在贷款人将款项实际交付给借款人时,合同才成立。签订借款合同仅能证明双方达成借款的合意,借款人是否履行给付义务仍需收据、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予以证明。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