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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的交货时间不成立该如何处理

2022-11-06 16: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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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6 回复

专业分析: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 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 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 。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 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 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 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 ,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 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 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 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 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 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 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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