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十三条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第六十四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第六十五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提出。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六十六条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及采取的保证方式,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盖章)、捺指印。 第六十七条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八条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既不交纳保证金,又无保证人担保的,可以监视居住。 第六十九条采取保证人保证的,保证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经公安机关审查同意: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七十八条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或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予以逮捕。 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宣布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该程序规定从63条到93条,都是取保候审的内容,自己仔细阅读。简单的说,符合63条条件的,可以取保,与是否缓刑没有关系;有64条情形的,不得取保,看砸了什么车,价值是否达到特大的标准;取保的方式有保证金担保和取保人担保两种,不得同时采用,一般是5000元,法院判决后保证金是退还的。同案犯在逃并不影响取保候审,根据78条、86条规定,如果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行为,基本上是被全部没收保证金并被逮捕羁押的。 刑法第72条至77条规定了缓刑的相关内容,自己看看吧,其中明确了判三年以下才可以缓刑。你问的要判几年我不好说,一是不知道怎么定性,是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还是寻衅滋事啊?二是不知道砸车造成的损失价值。 另外,同案犯在逃符合有碍侦察的情形,可以在逮捕时不通知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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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适用于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和逮捕,但要限制行动自由的犯罪嫌疑人身上。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被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患严重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怀孕和哺乳妇女还有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对有下列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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