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遗失、损毁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下面,关于补领结婚证书的程序。 一、办理条件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内地居民应持有本人常住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二、所需材料 1、当事人应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证明; 3、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 三、窗口办理流程 领表--填表--服务台初审取号--窗口办理--领证
针对补办结婚证书需要什么手续,补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程序是怎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结婚证补领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找到档案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查档证明进行补领,找不到档案的可以在原单位或街道出具证明后补领;集体户口必须提供首页和户籍卡,复印件必须加盖派出所或单位红章。户口本原件不能提供的,必须出具加盖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双方必须到场,军人应携带军人证明文件。
补领结婚证需要办理以下手续:双方当事人夫妻关系仍在存续,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后到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提出申请;经工作人员初审,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补领结婚手续;颁发补领结婚证。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