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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我肝上长肿瘤在上海看的病回重庆万州能报销多少,按多少比例报销?

2018-09-01 15: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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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泽胜律师

2018-09-01 回复

专业分析:

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未记载的医药费用以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所有医药费用报销时须提供发票原件,年度内住院1次以上的医药费用须分次按比例结报,不得累加计算。  一、报销范围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2、药品费:执行《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凡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3、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6、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7、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二、转诊规定 1、转本市市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9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2、转市外医院住院治疗的,按8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3、在部队医院及营利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4、无转院证明的一律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三、报销比例  核后可报医药费分段按比例(35%—70%)结算补偿金额,每人每年度补偿金额累计最高为2万元。  四、报销程序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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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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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一)门诊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报销比例为25%。 2、乡镇卫生院门诊报销比例为40%。 3、县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为30%。 4、县外门诊(特定慢性病门诊除外)和有价疫苗不予报销。 (二)住院报销比例 1、乡镇卫生院住院0-300元报销比例为40%,3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55%。 2、县级医院住院0-300元报销比例为30%,3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40%。 3、县外医院住院0-20000元报销比例为20%,200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35%。 4、参加妇幼保健保偿的孕产妇,按医疗机构住院比例报销。报销金额低于200元的,补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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