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实行在先申请原则. 如果对方取得的类似专利,你的软件里面也有,而你的软件已经公开,则你可以向专利局申请对方专利无效. 如果不能申请无效,根据先用权原则,你可以在原用范围内继续使用. 第三,是否你的软件里的技术和对方的专利等同,构成侵权,因现在情况不清,不能确定. 第四,谈不上你与申请人共有,除非这是一个技术,而你与申请人是共同发明人或者其他,而对方单独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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