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房屋赠与关系的成立,必须是以办理了过户手续,或者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取得产权证书并已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屋,为认定条件。
针对赠与子女名下房产的赠与合同怎么认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有效。只要房产赠与是合法的,与当事人的意愿相符的,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论是私下赠与还是怎样,只要赠与合同成立即生效。但是赠与合同是有两种形式的,一种是附条件的,一种是无条件的。如果是附条件赠予,那么当条件成就时,该赠予行为有效,如果未来发生条件不满足时,该赠予可能会被撤销。
房子赠与合同未过户赠与人可以任意撤销,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因其“任意性”而具有更多的选择,既可采取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还可以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关键看赠与人是否具备了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如果具备,则可推定其行使的是撤销权,如果不具备,则不能认为是撤销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预期的违约行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