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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协议在那些条件下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023-06-06 1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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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06 回复

专业分析:

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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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强律师

北京中复律师事务所

拆迁安置合同可以行政诉讼。 1、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存在下列事由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1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对拆迁安置合同不服的,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该行政诉讼的被告 应当对作出补偿方案决定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 若对该拆迁安置合同提起过行政复议,应根据复议的结果确定被告: 1)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原拆迁安置合同提起行政诉讼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3)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拆迁安置合同可以起诉。但要看合同属性是什么,如果是行政行为或者行政协议、行政合同则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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