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有本意见第五条、第六条以外违反法律规定情形,不适用再审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未予纠正,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 因此,根据这一规定,您如果觉得人民法院庭审过程有违法的地方,您应该先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如果人民法院不自行纠正,再向检察机关申诉,检察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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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有权利的当事人,因义务人逾期拒不履行义务,为实现其合法权利,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行为。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且有执行内容。 2、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已经届满,义务人仍未履行义务。 3、必须在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内提出申请。 4、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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