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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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报案,提出理赔申请。不管是因病住院,还是因意外伤害住院,都应尽量在住院后的10日(各公司对时间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之内,向承保的保险公司,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理赔申请。有特殊情况的,也应在30日内给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打电话通知。若是由于环境限制而无法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的,保险公司可酌情延长理赔申请时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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