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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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屋产权过户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1.登记机关房屋产权过户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2.登记材料房屋产权过户的应当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办理房产过户流程是: 1、产权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产权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审核通过缴纳税费,办理核税缴税手续; 3、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 4、领取受理通知单,到房产交易中心查收过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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