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以上就是关于申报立功的表现情形,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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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过程中确实起到协助作用的可以认定为立功。例如经被告人的现场指认、辨认抓获了同案犯;被告人带领公安人员抓获了同案犯;被告人提供了不为有关机关所掌握或者是有关机关依据正常的工作程序无法掌握的同案犯藏匿的线索,有关机关据此抓获了同案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立功: 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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