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基本手续是: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发票等原件。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队)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完税过户是指: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发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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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需要以下手续:携带房产证、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缴纳税费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出具税务收据;填写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买卖双方应当自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明、当事人合法证件、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核实申报,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并依法办理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转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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