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经济适用房需符合三个条件,购房者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二是家庭人均年收入1.2万元以下;三是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下。 (对于符合这三个条件的购房家庭,可持有关证明在规定期限内,到市内四区的国土资源和房屋分局窗口办理申购手续。)经济适用房购买指南购买人群:持有大连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的中低收入家庭。所需证件:户口本、身份证或相应证件。购买程序:1、有购买经济适用房意向的消费者,持相关证件到大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购房审批手续。符合条件的,由大连市安居办出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购房者持审批单到经济适用房销售单位购房。 2、在经济适用房销售单位(目前只有锦绣和泡崖小区)购房的,购房者持《购买经济适用房住房审批单》和购房合同到大连市房地产交易所、登记发证中心等办证部门办理产权证书,无审批单的,不予办理产权证书。
针对大连市申请大连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大连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是:1、提出申请;持如《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用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2、街道办初审;3、区级审核;4、市级审核;5、资格确认。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包括申请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按照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成员分摊家庭成员所有住房面积确定。家庭成员离异的,离异时间需满两年方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已经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的家庭,不能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最低生活保障证;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住房保障机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