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赡养协议的时候,需要注意的问题,我们将它们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不得约定附条件履行赡养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附带任何条件。如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为条件免去自己尽赡养义务的责任,不得以分得父母财产的多少来衡量应尽义务的大小等。如果协议中赡养人之间进行了类似的约定,协议或相关条款无效。 2、不得处分被赡养人的财产。赡养人之间签订的协议不得对被赡养人的财产进行处分。被赡养人的财产只能由被赡养人自行处分,在未经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即便是其子女也无权进行处分。如果协议中有类似的处分,协议或相关条款无效。 3、征得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的协议,必须征得被赡养人的同意。如果被赡养人已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由赡养人共同签订赡养协议。 4、“解除父子关系协议”为无效协议,子女不得以此作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抗辩,但双方因解除收养关系而解除养父母关系的除外。 5、赡养人不履行协议的,被赡养人可以要求家庭成员所在组织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赡养诉讼没有时效限制且收费较低。如果被赡养人经济困难,还可以请求缓缴或减免诉讼费用。如果老年人需要获得法律帮助,而自己却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由律师免费为其代理诉讼。
针对赡养协议的效力怎么认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赡养协议书基本内容如下:立约人的基本情况;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安排;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见证人姓名,见证人不是必须的,可以自愿设立;立约人、证人签名和手印;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收养协议效力是在收养关系当事人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签订的认定为有效,经过收养人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好收养登记之后确认为收养关系成立,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