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针对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赔偿金额都包括哪些项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包括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等费用;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生活护理费。如果构成伤残,还需要支付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或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果工伤死亡,需要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