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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发生协商阶段如何审理

2023-08-04 16: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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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04 回复

专业分析:

医疗事故纠纷的协商调解可以是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没有特定的第三人参加的,也可以是由卫生行政部门主持的,当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可由人民法院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协议。 (一)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没有特定的第三人参加。 这种协商简单明了,但容易造成矛盾激化,特别在双方法律知识欠缺,协议书漏洞较多的情况下,往往达成协议后双方再起争端。 (二)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达成调解协议。 这种办法由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向卫生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在行政机关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从目前情况看,这种办法能及时平息事态,稳定双方的情绪。 (三)当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可由人民法院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协议。 该协议一经送达立即生效,具有强制执行力,并不得上诉。它的好处是法律效力高,规范性强。但医患双方要经历较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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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发生医疗事故后,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发生了医疗事故之后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1、和解: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3、诉讼: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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