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房买卖什么手续,所谓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房屋建设而不通过市场购买直接分配的一种房屋,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有全额集资和部分集资两种形式。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一、集资房买卖合同纠纷有法可依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指因为签订买卖房屋合同而产生的一系列纠纷、争议,主要包含不能按时交付房屋、房屋质量有瑕疵等情形。需要先确定买的是什么状态的集资房,因为原始的集资房不存在买卖关系,它的土地是国家划拨的。职工只需要确认产权就可以了。只有卖方向国家缴纳了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才可以买卖。这样集资房就是商品房。根据我国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合同纠纷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款的规定,若商品房合同订立后,卖方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买受人也就是你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二、集资房不能随便买卖首先集资房要看卖方(拥有人)是否基本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如果集资房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因原土地为国有划拨地,现需转为出让地)。这样买方买到手后也就是商品房了,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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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都有以下内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集资二手房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交房时间、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终止或解除条件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以及效力等条款。
1、买卖双方达成共识,买家对房屋状态表示许可,对房屋价格认同;卖家对房屋价格认同,对买家支付房屋款项的方式表示赞同。之后,在公平资源的基础上,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将合同交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2、双方携带准备好的资料、证明以及公证合同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上去,将房屋的出售价格申报上去,然后等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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