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短期贷款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月结息的,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商业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5.60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6.00
针对短期贷款贷款利息是多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最高人民法院在1991年8月13日下发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第六条就规定:民间借货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因此,民间借款时约定利息不仅受法律保护,而且对利率的约定还可以高于银行同类的借款利率,最高可达到银行利率的四倍。
短期贷款利息的计算方式是,借款期限乘以贷款金额乘以当事人约定的利息,但是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息和逾期利息,均不可以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