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人重伤,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2)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3)持械伤害他人的,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
针对关于故意伤害罪量刑起点的确定原则, 故意伤害罪量刑起点的积极考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确定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起点;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故意伤害致轻伤的量刑范围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故意伤害致重伤的量刑范围在三年至四年;以残忍手段故意伤害一人造成严重残疾的量刑范围在十年至十二年;故意伤害致死亡的量刑范围在十年至十五年,判处无期的除外。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