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 8.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因此,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针对离婚后同居期间所生的子女和妻子如何分配,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抚养:同居期间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坚持相关原则进行具体处理。如果未成年子女被一方收养,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不直接赡养的,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和教育费用,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