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程序咨询 网站律师和斑竹您好: 我的丈夫因交通事故死亡及一个亲属受重伤,对方负全责,现检查院要提起公诉,司机要承担刑事责任,我不知如何处理。为此我学习了一些法律,但还是不明白。 肇事司机是某五金厂的一名职工,肇事车辆的行驶证又是个人的(即是私人的),肇事车辆是给公司用的,只是个人与公司末办理过户手续.现在五金厂不承认司机是职务行为,说该职工开的是私人车。司机说是职务行为,说是单位让他出的车,所以目前还无法认定司机的性质究竟是否是职务行为。交警部门在当时在没有对司机做洒精测试的情况下就将司机放走了,直到我提出要见司机人时,才到第二天上午10点左右才抓回来,洒精测试也测试不到了,这样交警部门有责任吗? 马上就要开庭了,要对司机进行刑事判决,现在受害家属不知如何办理,不知是否参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是否可以将两个单位一并列为被告,刑事审判庭会受理吗?如果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可以另进行民事诉讼,将司机和两单位列为共同被告,但民事诉讼时,司机已经被判刑,怎么办? 另外是否可以要精神赔偿?向哪个被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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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无证驾驶事故责任的办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进行认定,根据作用大小分别认定各当事人要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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