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被害人因事故受伤住院,住院费用按责任认定比例是要支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发生医疗费纠纷: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针对交通事故诊断有误用住院费用是否要给交警挂,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不住院的符合条件的也可以要误工费。也就是当事人受伤了,无法正常从事工作,而不是看住不住院,即使不住院,但是医生要求在家里休养的,也是需要赔偿误工费的。
住院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赔偿,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无固定收入但是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计算;无固定收入又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按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