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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想争取抚养权,那么女方可以争取抚养权吗?

2019-06-29 11: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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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6-29 回复

专业分析:

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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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女方若想要子女的抚养权,可以找男方协商,协商一致,那么子女的抚养权归女方。 如果协商不成,以下几个方面有利于女方争取到抚养权: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2.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争取到子女抚养权,必须得到子女的认同,让子女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3.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子女,要争取到子女抚养权,那么要跟随女方生活更利于子女的成长。比如女方的工作性质、工作收入等等都是考虑的因素。此外,如果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母亲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可以。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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