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结果,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针对骨折司法鉴定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因工受伤,可以评到十级伤残。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具体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股骨骨折司法鉴流程: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受理。 3、初次鉴定。 4、补充鉴定; 5、重新鉴定; 6、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8、出庭。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