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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其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伤害赔偿如何计算: 一、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必要的支出; 二、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误工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四、护理费=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五、残疾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赔偿年限; 六、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七、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八、死亡补偿费(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九、被抚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抚养年限; 十、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十一、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十二、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十三、车辆停运损失费=受损车辆停运期间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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