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诉讼中哪方在离婚案件哪个法院先审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诉讼在被告方的户口所在地或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原则; 3、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损坏、损失的,另一方不予赔偿的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离婚时夫妻双方有权要求平等分割,孩子对此没有影响。但是,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同意,该抚养费可以在分割财产时直接从对方的份额中扣除。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