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后房产证过户需要当事人本人到场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需要,夫妻离婚后房产归一方的夫妻双方应及时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房产证、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到房管局将房产证过户到离婚后的持人名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房产过户,本人并不是必须到场。本人不便时,可以由代理人代为办理。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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