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修路占用个人出资修的水泥路,双方应进行协商或者聘请价格评估机构,对水泥路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按评估的价值进行赔偿。对于土地部分,按当地统一赔偿标准给予赔偿。法律链接:《公路法》第三十一条因建设公路影响铁路、水利、电力、邮电设施和其他设施正常使用时,公路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因公路建设对有关设施造成损坏的,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设施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针对国家修路占用水泥如何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对占地修路补偿有明确规定,征地补偿款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宅基地及房屋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关于补偿标准,国家给予原则性框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考当地的经济水平制定具体的标准。
国家修高速公路占用农田的,对于土地的补偿按该农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计算,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农田上的其他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