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费垫付情形 1、车方先行垫付,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进行详细计算; 2、伤者自行垫付,痊愈后根据法律规定理赔; 3、车方和伤者协商垫付,待后期理赔时详细计算。 ▌一般情况下医药费由谁垫付 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我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所以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谁都不能强迫他。 一般情况下,肇事者还是会先行垫付抢救费用、医药费用的,没有人会看着伤者血流不止、无法医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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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无力支付医疗费,可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先行垫付。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无力支付医疗费,可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先行垫付。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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