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据此,征收土地需进行严格的审批,如补偿标准过低,被征收人有权拒绝交出土地,并可依法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后续问题,建议你直接来电或是通过加qq详细说明,以便更全面的帮你解答。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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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地区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补偿标准也不一样。主要是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承包的其他土地被征收的,还应当支付地上附着物、青苗、搬迁等费用。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一亩的金额,需视情况而定:征收耕地补偿标准为5.3万到15万元每亩;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5.8万到15.6万每亩;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征收集体建设用地每亩补偿13.6万元;征收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征收林木补偿根据其年限、数目等情况补偿相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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