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第十一条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在两个问题做了更进一步的解释或者说补充:一是明确了未满十六岁、十八岁是指开庭审理时的年龄:二是增加了对开庭时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案件公开审理的批准程序,并限定了公开的程度。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对未成年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以审理时是否满十六周岁为界实行区别对待,十六岁以下的绝对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的原则上不公开审理,但确有必要时,也可以公开审理。
针对未成年犯罪可不可以公开审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未成年犯罪的且受过刑罚的不能过政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因此存在犯罪记录,而政审规定受过刑事处分的是不能通过的。
对未成年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法律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