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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收取预售房屋定金应该怎么处理

2022-08-08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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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08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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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房开商未取得预售证先收定金是不合法的,根据目前的规定没有预售证的房子是不允许公开销售的,也不能误导或变相交定金。但是开发商为了促销,想出了很多办法,比如现在普遍采取的签订认定书,预交定金、认筹金等,实际上属于违规。所谓定金,开发商应该无条件退还,而且应付利息。如果不能如愿,可以向当地建委、消协等部门反映,如开发商不理,只有走法律程序。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开发商不具备销售许可证预售的房屋的处理是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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