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1、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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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最新司法解释如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民间借贷为名,通过虚增债务将文件转入余额账户等方式进行非法占有,采取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行使债权等,除被害人非法占有实际取得的贷款外,计入违法所得。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起诉标准规定》以牟利转贷,在金融机构获取信贷资金高利贷转移给他人,涉嫌以下行为者将受到起诉: (一)转贷个人高利贷,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 (二)高利贷放贷,违法所得超过十万元的。 (三)虽然不符合上述金额标准,由于高利贷转贷,受到了两项以上行政处罚,然后随高利贷转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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