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单位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务派遣人员及派遣单位,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为其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1、劳务派遣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本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务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派遣公司培训或者经本公司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派遣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本公司因生产经营组织发生变更或因业务流程再造,依法裁减人员的。 5、日常工作检查三次未履行工作职责或年度考核不及格的,无故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的 6、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期满的。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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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的区别: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就是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五险一金由公司负责,享受公司的福利。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就是要把员工的劳动关系转到劳务公司去,以后工资就到劳务工资去领了,五险一金也是劳务公司给交,并且这样公司可以随时解聘你。
劳务派遣不是劳务外包。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动者,并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在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的一种行为;劳务外包是指用工单位将除需要由自行组织的劳动者来完成一些非核心的、辅助性的工作交给那些专业的机构、组织完成的一种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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