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的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遭受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时,物品所有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针对精神损害损害赔偿如何认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一般是从以下方面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 2、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3、双方责任因素。 4、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6、最高赔偿限额因素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