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夫妻双方达成口头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方在诉讼离婚中反悔该如何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协议生效一般不允许反悔,能反悔的情况有:离婚一方隐匿、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一年内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分割协议;办理离婚手续后,以对方过错方为由提出赔偿,法院受理;夫妻财产未处理起诉,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协议一经生效,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反悔,但法律也规定了可以对离婚协议反悔的情形: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对方是法定婚姻过错方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4、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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