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屋买卖纠纷的双方证据要准备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房屋买卖合同及其他能够证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的证据材料; 2、房屋权属相关证明; 3、交付标的物和支付价款的凭证; 4、办理房屋过户的一切手续,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提供不能过户的原因、理由等证明材料; 5、出卖共有房屋的,应提交其他共有人意思表示的证明; 6、出卖出租房屋的,应提供承租人意思表示证明; 7、其他须提交的证据。
因买卖合同纠纷进行仲裁或诉讼时,当事人需要提供的证据有: 1.证明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居住证等;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当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登记机关注册的工商信息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 2.证明买卖合同关系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买卖合同书;订货单;证明违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等证据。 3.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仓单、运单等。 (2)货款收支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 (3)证明拖欠货款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催款函、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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