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针对请问,我公公死了十几了,婆婆后来改嫁了又离婚回来了那样我可不可以分到公公身前盖的房子。谢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公婆的房子媳妇是否有份,需要分情况讨论: 1、如果公婆将房子用赠予或者交易的方式给了丈夫的话,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媳妇有份; 2、如果公婆逝世,丈夫继承了公婆的房子,则媳妇有份; 3、如果公婆立遗嘱明确房子没有媳妇的份额,则媳妇没份。比如甲的公婆立遗嘱明确房子没有甲的份额,则甲没份。
妻子是不能独自卖房的,这是不合法律规定的。因为住房是夫妻共同产权,是一人一半的,其中一位死亡,他那一半产权在无遗嘱前提下,应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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