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表明身份,热情耐心接待来访群众,不得刁难和歧视信访人;(二)依法办事,按照信访处理程序,公正及时地处理信访事项,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拖延、徇私舞弊;(三)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的人员或者单位,也不得向被检举、控告的人员或者单位透露有关情况;(四)对信访人持受理凭证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如实答复,不得拒绝;(五)妥善保管信访材料,不得丢弃、隐匿、毁损或者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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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应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首先,被法院判处缓刑,意味着缓期执行刑罚,不用立即执行。但是,被判处缓刑并不意味着“没事”,需要接受社区矫正管理,犯罪分子要受以下限制; 1、个人的活动情况,要定期报告; 2、个人的会客情况,要遵守规定; 3、个人的居住情况,包括离开住所或者迁居,都要报经批准。其次,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犯罪分子,有以下情况的会被撤销缓刑: 1、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2、在缓刑考验期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情节严重的; 3、在考验期内违反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4、在考验期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所以,如果犯罪分子有以上违规行为,即会被撤销缓刑,并被执行原判刑罚。对于有新罪和漏罪的,还可能重新确定刑事处罚刑罚不再执行,并应该由执行机关予以公告。所以,应当注意让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相关公告,便于以后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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