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湖南省内外收养婴儿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婴儿上户口需要的材料: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收养人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照片若干张; (2)婚姻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书;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离婚者提供离婚证明和未再婚证明;丧偶者提供其配偶死亡证明;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包括无严重传染性疾病或严重残疾等; (4)收养协议书; (5)子女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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