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订立满二年后,被保险人自杀,保险人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保险法》第66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针对保险合同签订过两年被保险人自杀有赔偿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保险法规定,只有在订立人身保险的时候,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应该具有保险利益。如果是订立财产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自杀属于人身保险合同中的除外责任范围。如果是签订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公司会赔偿,反之不满两年的,则不会赔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