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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保险金补缴政策

2022-07-29 10: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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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9 回复

专业分析:

养老保险补交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2016年6月30日前曾经与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2.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城镇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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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养老保险补缴对象 1、个企业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2、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 3、个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 1、参保人员缴费期间可补缴之前未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到达养老金领取年龄时,缴费未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的养老保险费。 2、补缴实行按年缴费,缴费标准根据办理补缴手续当年的缴费标准最低档次确定,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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