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故意伤害罪无罪辩护的情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xxx的委托,指派孙绍军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庭前我们认真调阅了本案案卷材料,结合今天的法庭调查,辩护人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xxx故意伤害罪的定性没有异议,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也存在以下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
首先,我们要知道,在刑事案件中,在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地情况下,有可能会被判决无罪。在诉讼程序进行的过程中,我认为以下情形可以做无罪辩护:①被告并非该案的犯罪行为人。如果被告从未实施检察机关起诉的行为,则不可能成为有罪之人,也不可能承担刑事处罚;②被告的行为是基于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而为。如果被告在主观上有防卫的想法,且其行为并未超过必要限度,或是在特殊正当防卫下实施的行为,则不为罪;在紧急情况下,被告为了保障自身、社会和他人的利益所为的行为,且在合理限度内的,也不应被认定为犯罪行为;③证据搜集过程不合法,应被排除,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如果认定被告有罪的证据都是在刑讯逼供或非法采集下得到的,则应依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予以排除,并不得作为本案定罪的依据。在排除后,如果剩余的证据无法形成严密的证据链,无法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则按照疑罪从无的规则,也可以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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