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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律援助机构的审查期限有何规定

2023-04-03 14: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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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03 回复

专业分析: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受理当事人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其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并且书面通知受援人;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且书面通知申请人。法律援助机构根据案件或者事件的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对申请进行审查的时间,但是延长时间最多不得超过10日。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申请重新审议。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审议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审议决定,并且书面通知申请人和法律援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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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按下列规定提出: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六)刑事诉讼中有关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审理案件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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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按下列规定提出: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六)刑事诉讼中有关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审理案件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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