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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返还彩礼和嫁妆吗?

2022-09-06 1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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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06 回复

专业分析:

在我国并不承认婚约的法律效力,因此,如果因男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或由男方提出解除婚约,女方是不能以男方违反婚约而请求不返还或部分返还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事实上同居的,若男方始乱终弃,要解除婚约,这时应权衡双方利益,本着保护妇女,保护弱者的原则,在彩礼返还数额上,可酌情减少。在实践中也存在这样的情况,即双方已同居多年的,男方要解除同居关系,以未办理结婚手续为由,要求返还彩礼,此时若女方已将所收彩礼用于同居后共同生活的,也可减少返还数目或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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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男方不一定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法律规定,只有符合退还彩礼的法定情形,男方才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法定情形如下: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后为解决男方生活困难问题的,男方可以要回之前支付给女方的彩礼。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嫁妆不可以返还,是否可以返还彩礼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若夫妻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前给付彩礼,给付后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要求可得到法院的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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